108指考數學乙多選第7題詳解

📅 108 年 📝 指考數學乙 第 7 題 題型:多選 課綱:99課綱

答案與本題考點

答案:$(3)(4)$

本題考點:獨立事件、機率的性質、機率、數據分析

題目

某甲上班可採全程步行或全程騎腳踏車兩種方式通勤,其中步行的通勤時間為 $60$ 分鐘,騎腳踏車的通勤時間以整數計時為 $T$ 分鐘。其中 $30 \le T \le 40$,且 $T$ 分為五個區間,其出現在各區間的機率如下表: $$\begin{array}{|c|c|c|c|c|c|} \hline \text{通勤時間} & 30 \le T < 32 & 32 \le T < 34 & 34 \le T < 36 & 36 \le T < 38 & 38 \le T \le 40 \\ \hline \text{機率} & 0.1 & 0.2 & 0.4 & 0.2 & 0.1 \\ \hline \end{array}$$ 例如:騎腳踏車通勤時間 $T$ 滿足區間 $32 \le T < 34$ 的機率為 $0.2$。假設甲每天通勤時間互相獨立。根據上述資料,試選出正確選項。
  1. 若甲某一天騎腳踏車上班,則其通勤時間少於 $35$ 分鐘的機率為 $0.5$
  2. 若甲某五天皆騎腳踏車上班,則這五天上方的通勤總時間一定會少於四天騎腳踏車另一天步行的通勤總時間
  3. 若甲某五天上班的通勤總時間為 $250$ 分鐘,則這五天中甲一定是三天步行,兩天騎腳踏車
  4. 若甲每天投擲一公正銅板來決定步行或騎腳踏車上班,正面則步行,反面則騎腳踏車,則甲兩天的通勤總時間至少 $90$ 分鐘的機率為 $0.75$
  5. 若甲有兩天皆騎腳踏車上班,則甲這兩天的通勤總時間至少為 $76$ 分鐘的機率是 $0.01$
獨立事件機率的性質機率數據分析
解題手法分類討論〔AI 推測〕

答案

答案

$(3)(4)$

詳解

詳解
選項 $(1)$:因為題目僅給各區間的總機率,未給區間內各整數時間的分配方式,所以無法判定 $P(T < 35)$ 之值,更無法確認為 $0.5$。本選項錯誤。 選項 $(2)$:因為五天皆騎車的總時間最多為 $5 \times 40 = 200$ 分鐘,而四天騎車加一天步行的總時間最少為 $4 \times 30 + 60 = 180$ 分鐘,兩者範圍有重疊,所以五天騎車不一定少於四天騎車加一天步行。本選項錯誤。 選項 $(3)$:設五天中步行 $n$ 天,則騎車 $5 - n$ 天。因為步行每天 $60$ 分鐘,騎車每天介於 $30$ 與 $40$ 分鐘之間,所以五天總時間 $S$ 滿足 $60n + 30(5-n) \le S \le 60n + 40(5-n)$,即 $150 + 30n \le S \le 200 + 20n$。若 $n \ge 4$,則 $S \ge 150 + 30 \times 4 = 270 > 250$;若 $n \le 2$,則 $S \le 200 + 20 \times 2 = 240 < 250$。因為總時間為 $250$,所以 $n$ 必為 $3$,即三天步行、兩天騎車。本選項正確。 選項 $(4)$:兩天通勤,每天以公正銅板決定方式。可能情形有四種且機率均為 $\frac{1}{4}$:步行加步行(總時間 $120 \ge 90$)、步行加騎車(總時間 $\ge 60 + 30 = 90$)、騎車加步行(總時間 $\ge 90$)、騎車加騎車(總時間 $\le 80 < 90$)。因為前三種情形總時間皆至少 $90$ 分鐘,所以機率為 $\frac{3}{4} = 0.75$。本選項正確。 選項 $(5)$:因為兩天皆騎車的情況下,欲使總時間 $\ge 76$,至少需 $T_1 + T_2 \ge 76$。例如 $T_1$ 落在區間 $[36, 38)$(機率 $0.2$)且 $T_2$ 落在區間 $[38, 40]$(機率 $0.1$)的組合(含兩天互換),其機率已有 $2 \times 0.2 \times 0.1 = 0.04 > 0.01$,所以總機率不可能僅為 $0.01$。本選項錯誤。 故選 $(3)(4)$。

題目來源:民國108年指考數學乙 第7題(來源PDF第4頁)

資料版本:2026-07-21(commit bde62541)

校對狀態:人工抽查——本卷試題經人工抽樣檢查;非逐題逐字校對。

發現錯誤?回報此題問題 →

引用本站:大考雷達站,〈108指考數學乙多選第7題詳解〉,資料版本 2026-07-21,https://twmath.com/questions/108_07B_q07.html

解析狀態:本解析由 AI 輔助產出,未經人工審核,非官方詳解,僅供學習參考。如與官方公告不同,請以官方公告為準。